6月28日,我院借民一庭对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开庭审理之机,对全院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的实战考核,各民事法庭和基层法庭的书记员参加了这次庭审记录考核。 今年6月上旬以来,我院根据中央政法委的决定和省、市法院的有关精神,在全院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活动目标,提高司法文书质量和规范庭审记录是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实战演习,切实摸清底子,有的放矢地制定周密的书记员培训计划,经田旭东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周稷的精心策划,6月28日,选择民一庭对原告张××与被告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管理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之机,组织三个民事审判庭和基层法庭的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考核。庭审结束后,由民一庭庭长刘文杰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个书记员的庭审记录进行严格评判考核,评判结果显示,除个别书记员字迹书写不规范外,基本都达到了合格标准,其中闫村法庭书记员田智勇、周华锋、官道法庭书记员高萍等3人被评为优秀。从这次实战考核情况来看:我院书记员的整体素质还是不错的,但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其一是个别书记员的文字书写还不够规范;其二是语言条理性、逻辑性归纳能力还有待提高。通过这次考核,进一步摸清了底子,为有效地开展全院书记员培训工作奠定了牢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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